信網1月23日訊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的武強縣城西實驗小學因學生宿舍內未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逾期未整改,被武強縣消防救援大隊罰款190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11月12日,武強縣消防救援大隊監(jiān)督檢查人員,對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強縣武強鎮(zhèn)陳院村村南的武強縣城西實驗小學進行復查時,發(fā)現(xiàn)武強縣城西實驗小學宿舍樓學生宿舍內未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逾期未整改,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及《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十二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武強縣消防救援大隊對武強縣城西實驗小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9000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6年1月8日。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武強縣城西實驗小學成立于2020年8月10日,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孟晶晶,業(yè)務范圍為全日制普通初等教育。(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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